来源:香港商报 2022年12月16日 版次:A04
【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教育局昨日公布《教師專業操守指引》,清晰說明教師應有的專業操守和行為規範,鼓勵教師自覺遵守,保障學生福祉,守護教育專業,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
須遵關愛學生維護國安八準則
指引列出八項教師應有的專業操守準則,包括專業信念、恪守法治、以身作則、廉潔公正、盡忠職守、關愛學生、尊重私隱和維護專業,並說明教師應該及不應該作出的行為,例如不應宣揚或表達仇恨及暴力,組織或參與違反基本法、香港國安法或任何香港法律的活動,鼓吹違反社會秩序的言論,縱容校園內任何潛在違法違規的活動等。
教育局發言人說,立德樹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務。教師是學生的楷模,其言行、操守和價值觀對學生影響深遠。教育專業和個人修養應相結合,以達至以德育人。教育局在制訂指引時,除審慎考慮香港教育體系的實際情況和現行法例,亦參考教師專業發展相關文件,以及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教師專業標準,從而歸納出八項教師專業操守準則。
此外, 指引載列處理教師涉嫌違反專業操守的機制和個案舉隅。教師應仔細閱讀並掌握指引對專業及個人行為的要求。
辦學團體可參考指引向屬校管治機構作出指示,而學校管治機構可參考指引,訂定員工行為管理措施和專業發展計劃,以及表揚優秀教師。如有教師涉及專業失當或違法行為,學校可參考指引跟進處理。
表揚德行教學專業優秀教師
教育局會參考指引,檢視教師的註冊,並會安排教師專業發展和培訓活動,以及表揚在德行和教學專業表現優秀的教師,建設德才兼備的教師團隊。該局會因時制宜,按需要更新指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