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項違法事實認定 滴滴被罰80.26億元

版次:A09来源:香港商报    2022年07月22日

國家網信辦對滴滴公司處以80.26億元罰款。中新社

【香港商報訊】據中新社消息,7月21日,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網絡安全審查相關行政處罰的決定: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處80.26億元人民幣罰款,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程維、總裁柳青各處人民幣100萬元罰款。

對此處罰,滴滴出行官方微博當日回應表示,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網絡安全審查相關行政處罰的決定,對此我們誠懇接受,堅決服從,嚴格按照處罰決定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全面深入自查,積極配合監管,認真完成整改。

經查明,滴滴公司共存在16項違法事實,歸納起來主要是8個方面。一是違法收集用戶手機相冊中的截圖信息1196.39萬條;二是過度收集用戶剪切板信息、應用列表信息83.23億條;三是過度收集乘客人臉識別信息1.07億條、年齡段信息5350.92萬條、職業信息1633.56萬條、親情關係信息138.29萬條、「家」和「公司」打車地址信息1.53億條;四是過度收集乘客評價代駕服務時、APP後台運行時、手機連接桔視記錄儀設備時的精準位置(經緯度)信息1.67億條;五是過度收集司機學歷信息14.29萬條,以明文形式存儲司機身份證號信息5780.26萬條;六是在未明確告知乘客情況下分析乘客出行意圖信息539.76億條、常駐城市信息15.38億條、異地商務/異地旅遊信息3.04億條;七是在乘客使用順風車服務時頻繁索取無關的「電話權限」;八是未準確、清晰說明用戶設備信息等19項個人信息處理目的。

國家網信辦稱,此前,網絡安全審查還發現,滴滴公司存在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的數據處理活動,以及拒不履行監管部門的明確要求,陽奉陰違、惡意逃避監管等其他違法違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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