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A09来源:香港商报 2022年07月22日
【香港商報訊】記者張曉磊報道:7月21日,記者從哈爾濱市鼓勵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哈爾濱印發施行了包括總則、支持政策、管理監督、附則等四部分內容,共19條的《哈爾濱市鼓勵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旨在激發企業潛力、釋放市場活力,以總部經濟為重點,加快優質企業資源集聚,培育壯大一批總部企業,推動哈市總部經濟高質量發展。
據介紹,哈爾濱參照深圳、西安、成都等絕大多數城市做法,設定總部企業和成長型總部企業兩種認定標準。一是在總部企業認定方面,除與省政策保持一致,設定「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超過5億元」認定標準外,同時增加了百強企業、央企及其投資的二級以上子公司、境內外上市公司、與政府簽訂合作協議有重大支撐帶動作用的企業直接認定為總部企業的認定條款。二是成長型總部企業認定方面,為加快培育壯大一批後備企業,支持高附加值企業加快發展,認定標準方面降低主營業務收入要求,提升關鍵指標門檻(主營業務收入佔比、增速、研發經費投入佔比等)。
哈爾濱市企業和投資服務局副局長劉向英表示,為鞏固和發展哈市存量優質企業,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本《政策措施》除落戶獎勵及租用辦公用房以外的其他各項支持政策,新引進和存量企業均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