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修例落實公司遷冊制度

財庫局:有助香港積極招商引資

版次:A04来源:香港商报    2025年05月15日

立法會昨日通過修例落實公司遷冊制度。 資料圖片

【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2024年公司(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昨日獲立法會通過,下周五(23日)生效,公司遷冊機制同日開始接受申請。特區政府、保險業監管局均對法案獲通過表示歡迎。

許正宇:冀吸引更多公司來港

正在外訪的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修訂條例為公司遷冊設立簡單便捷的機制,既滿足在外地成立而主要業務在港的公司遷冊來港的需求,也有助香港招商引資,為本地不同專業服務帶來業務,增加投資和工作機會。

他又指,境外公司在香港設立地區總部和辦事處數量創歷史新高,將繼續致力金融創新,推出新金融產品,吸引新資本,鞏固與傳統市場聯繫。許正宇說,公司遷冊和穩定幣兩條條例草案在立法會通過後,期望吸引更多公司來港,以及建立穩定幣監管制度,為進一步做好做大虛擬資產巿場作最佳準備,亦會與業界繼續出訪,深耕不同市場,擴大國家和香港的全球影響力。

公司遷冊後等同在港成立

立法會昨日審議《2024年公司(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在會上表示,吸引外來企業、投資和人才,是香港發展的重中之重。隨着近年國際稅務和監管發展,包括國際稅務改革框架對受涵蓋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實施百分之十五全球最低稅,以及有司法管轄區近年對一些在當地成立或註冊的公司施加經濟實質要求,離岸註冊企業的合規負擔與日俱增,使這些企業對遷冊產生需求。

陳浩濂表示,在外地成立的公司現時須把原有公司清盤並在香港成立新公司,才能將成立地改為香港,或通過法院核準的安排計劃,把公司轉為在香港成立的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過程涉及複雜的程序和高昂的成本,而相關公司亦不能保留其法律實體地位、資產、知識產權、合約和公司歷史。他指出,鑑於香港於2021年引入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和有限合夥基金的遷冊機制,現時應把握時機,進一步引入適用於一般公司的遷冊機制。

為公司提供單邊稅收抵免

在公司遷冊機制下,非香港成立公司只要符合公司背景、誠信、成員和債權人保障及償付能力等要求,便可申請遷冊來港,並保留其法律上的法人團體身份及確保業務持續性。過程中,公司財產、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以至相關合約和法律程序均不受影響。如公司遷冊後就實際的同類利潤在港亦被徵稅,政府會為公司提供單邊稅收抵免,以消除雙重課稅。一般而言,經遷冊公司會被視為等同於在香港成立的公司,享有與本地成立的同類型公司相同的權利,並須遵從《公司條例》(第622章)的規定。

修訂條例將於下周五起生效,公司遷冊機制亦會於同日起接受申請。公司註冊處會於同日在其網站新設專設欄目,載列申請詳情及相關參考資訊,並更新公司註冊處綜合資訊系統以處理申請。

保監局:在外註冊保險公司有意遷冊

保監局行政總監張雲正表示,本地具規模而在外地註冊的獲授權保險公司熱切期待草案獲得通過,它們選擇香港作為據點,反映出本地市場受粵港澳大灣區城巿間互聯互通所推動的優勢和吸引力。保監局將與所有相關持份者緊密合作,讓有興趣的保險公司在新制度下啟動它們的遷冊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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